
近日,温州7岁男孩补习班坠楼身亡事件引发关注。8月14日,大河报《看见》记者从男孩亲属处获悉,家长控告涉事老师曹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、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,警方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,不予立案。00:34据大河报此前报道,7月26日晚,温州7岁男孩曾虹博在鹿城区某小区居民楼内的补习班补课时,从14楼的窗户坠落,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。
涉事补习班由温州某小学退休教师曹某开设,当地不少孩子在该处补习语文写作。坠亡男孩报名的暑期课程共计5周,每周2节课,费用共计1800元。男孩所在班级授课时段共6名学生,事发时,有3名孩子在客厅,由曹某看护辅导写作,曾虹博及另外2个孩子在另一小房间,无人看护。事发时小房间窗户开着,窗户无护栏。
8月14日,男孩亲属告诉大河报《看见》记者,警方告知,孩子是在与其他小朋友玩耍时坠亡的。关于家属控告老师曹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,经查无犯罪事实,控告其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,因教育局等部门认定,其不属于教育机构,不适用控告的法条,因此不予立案。家属称,其通过温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系到鹿城区教育局,教育局表示,“双减”以后,学科类培训不再审批,涉事老师曹某无证经营,属于非法补课。对此,家属认为,涉事场地为教学场所,有收费记录,有上课视频,有作业批改,即便无证也是教学场地,不应该因其是黑教培就规避责任。目前家属已申请复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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